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指导意见》明确,要促进绿色产品消费。
一是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
二是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地方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
三是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
四是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
五是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
六是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指导意见》明确,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