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重点任务中指出:
推动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多能互补、多元互动的建筑能源利用形式,针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等分散式取暖方式。积极推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等多种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构建多元配置、安全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体系,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近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部分提到,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作,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建筑节能绿色改造与清洁取暖同步实施,因地制宜使用太阳能、地热、空气能、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组织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和微改造,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提高节能降碳要求,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设施的节能降碳改造。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大力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快推广“光储直柔”建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黑龙江省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规划》发展基础中提到: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 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加装建筑光伏的,应保证建筑或设施结构安全、防火安全。在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 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高星级绿色建筑积极采用可 再生能源。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各地挖掘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建筑能源补充,促进当地能源结构调整,使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