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浙江省经信厅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主要目标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力争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0%以上(不含国家单列项目);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建成500家绿色低碳工厂和50个绿色低碳工业园区。
《方案》提到,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多元替代,引导企业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油改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鼓励工厂、园区加快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全国工商联在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供热的提案》中建议:
一是完善综合激励政策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建立完善供热价格机制,研究设计可再生能源供热的定价机制和补偿机制,根据各技术应用水平和条件,核定可再生能源技术供热指导价格。可再生能源供热的热力管网建设和改造费用,应纳入城市基础配套费,按常规能源供热管网建设的标准收取。
二是探索多元化商业模式,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应用。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融合;通过特许经营权方式,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区域,推动区域供暖;以用户投资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光热+”供热系统结合,推动分散式可再生能源供热应用。此外,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从事可再生能源供热利用和建设运营服务。
三是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及相关标准。制定严格的环境和排放标准,拓展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热在内的清洁能源生存发展空间,减少环境污染。在国家标准体系出台前,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地方标准。
四是组建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服务平台。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供热头部企业为核心,涵盖技术研究、装备制造、设计咨询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技术服务平台,加强行业技术交流、信息沟通,反映行业政策需求。依托技术服务平台,收集统计行业信息,推动建立相关制度,促进再生能源供热纳入国家能源统计体系。
五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建议将可再生能源供热纳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持范畴,以新型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的技术研发和试点示范为支持重点;参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供热企业,对可再生能源供热和区域能源站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实施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热发展专项政策,把可再生能源供热领域融资按规定纳入地方政府贴息等激励计划,建立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热的资金扶持机制。
六是支持新型技术研发和试点示范。支持新型系统研发和设计优化,包括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系统及其与常规能源的多能互补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的系统融合。
七是提高乡村清洁供热针对性与适应性。试点先行,宣传先行,避免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一刀切”。大力发展“光热+”多场景应用,利用谷电、光伏、天然气、热泵、生物质等多元化方式,实现节能减排、降费降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