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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宾馆、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在沿江、邻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热泵技术。推广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盘活闲置屋顶资源,对屋顶资源较好的交通场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等建筑有序连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厦门、漳州、泉州等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应提高比例要求。

    04-26
  • 长沙市:强化空气能等在全市热力供应中的规模化应用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长沙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方案中提到,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推动建筑用能清洁化发展,强化浅层地热、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清洁能源在全市热力供应中的规模化应用。

    04-26
  • 石嘴山市:引导工业、交通、农业等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热泵等

    近日,石嘴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石嘴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方案重点任务中提到:

    推进重点设备节能降碳。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民用锅炉、电梯等设备为重点,全力推进能效相关标准实施。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等政策,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钢铁、电石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引导工业、交通、农业等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设备,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能源计量系统,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新型计量体系建设,推动新型计量设备改造升级,提升数据采集、检测的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积极推动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供暖。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改委、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各县区)。

    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持续加大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力度,提高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淘汰和更新老旧农业机械装备,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农用电动车辆等节能机械和设备设施,发展节能农业大棚。鼓励农村住房建设同步实施墙体保温、屋面隔热、节能门窗、被动式暖房等节能降耗措施,引导建设结构安全、风貌乡土、功能适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新型农房。推广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优先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业农村用能需求。在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农村地区,大力推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小型可再生能源供热。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替代散煤取暖。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风能和光伏发电取暖。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半导体照明产品和节能环保炉具。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各县区)。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