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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新建民用建筑鼓励应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发布时间:2023-03-14 13:51阅读次数: 分享到:

      近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中提到,新建民用建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型设施设备。鼓励和扶持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以及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空调热回收技术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