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印发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持续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和湖北省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广泛应用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形式,规模化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禁实”、“禁现”成果,大力发展预拌行业和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0%;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20年提升15%;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50%;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到97%以上。
提高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在建筑用能领域推广高效电气化应用技术与设备,宜电则电,充分发挥电力在建筑终端消费优势。鼓励采用热泵等电采暖方式解决新增采暖需求,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用能向电气化发展,不断提升建筑电气化率。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利用效率,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