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山西省实施“十大行动”,助力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规划》明确“十四五”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1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4065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687万吨以内,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实施“十大行动”,助力全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在低碳引领方面,对标山西“双碳”目标,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在绿色化改造方面,推广应用多种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设备,组织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持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可再生能源替代方面,加大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在节水护水行动方面,完善节水管理制度,提高用水使用效率,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开展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巡查,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在反食品浪费方面,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制定适合公共机构的配套措施。《规划》还对绿色办公、绿色生活、示范创建、数字赋能等方面工作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