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南方供暖事业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兼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已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上分别提出了“沿长江重新划定供暖分界线”、“尽快启动南方供暖问题研究”、“加快发展我国南方百城供暖市场”等建议。
今年“两会”期间,周洪宇又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南方城市清洁低碳供暖发展方面的建议。
启动清洁低碳供暖试点示范工程
不同于北方供暖市场,南方低碳清洁供暖市场完全可以在“政府引导制定规则、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资源配置方式下实现创新发展。为此,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南方清洁低碳供暖运行机制不可或缺。
将南方清洁低碳供暖纳入城市综合能源服务体系规划中,以增进能源系统的抗风险能力和韧性;地方政府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将清洁热力管网纳入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规划范围,为清洁用能基础设施的空间分配、建设顺序、配套兼容提供规范和依据。
建议“十四五”时期示范工程优先考虑具有较好基础的10个重点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镇江、常州、武汉、宁波),同时从潜力较高的城市(如扬州、南通、绍兴、嘉兴、长沙、连云港、泰州、徐州、舟山、金华、芜湖、温州、盐城、台州、福州、湖州、贵阳、蚌埠、成都、南昌等)中再遴选10个试点城市开展示范工程。
“十四五”时期可力争建设20个试点城市,惠及40万户居民,覆盖4000万平方米供暖面积。
启动清洁低碳供暖技术研发专项工程
我国现行相关政策法规主要适用于北方集中供暖地区,南方供暖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监管、市场标准欠缺,导致市场无序竞争。市场发展的顶层设计缺位,让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无法可依”、“无权管理”,造成了供暖行业在市场准入、资源利用、产权界定、节能环保等诸多方面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标准,严重阻碍了南方供暖市场高质量发展。
周洪宇认为,南方供暖市场具有自发的市场性质,但已呈现野蛮生长的态势。政府积极作为是南方供暖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国应该明确组织管理体系,系统梳理和完善政策条例,尽快摸清基础信息,适时启动规划方案编制,加快构建南方清洁低碳供暖管理体制机制。
为此,建议“十四五”时期先设南方供暖工作组,由住建部归口管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牵头制定南方供暖市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并由南方各省(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清洁低碳供暖工作。
同时建议以“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形式,拟定南方清洁低碳供热专项技术突破清单,设立南方清洁低碳供暖科研专项基金,在“十四五”时期,每年资助3-5亿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推动攻克一系列核心技术,推动南方供暖“源-网-荷”产业链一体化发展,从而推动南方供暖更快地向清洁低碳供热和智慧供热迈进。
鼓励地方自主创新
将示范区建设成效与各项支持政策相结合,优先安排各类试点示范和政策支持。比如支持示范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和登记手续,落实各项激励政策,并将其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在当地进行宣传推广。
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针对南方开展集中或区域式供暖项目,规定实行供热特许经营制度,引导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参与新能源开发、热源站与供热管网建设运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及具有技术、资金、服务等优势的实力企业进入清洁低碳供暖行业,创新商业模式,保证项目改造的快速建设及长期稳定运行。
同时建议给予清洁低碳供暖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并将南方供暖纳入新一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和证券发行业务,鼓励南方热力企业把握“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机遇,以绿色金融推动南方供暖发展。